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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审计风险
发表时间:2007-10-25 16:52:57   浏览次数:

     一 、审 计 风 险 的 基 本 涵 义
关 于 审 计 风 险 的 涵 义 , 目 前 国内 外 审 计 职 业 界 还 没 有 形 成 一 个 完
全 一 致 的 定 义 。国 际 审 计 准 则 第 25号《 重 要 性 和 审 计 风 险 》将 审 计 风
险 定 义 为 :“ 审 计 风 险 是 指 审 计 人员 对 实 质 上 误 报 的 财 务 资 料 可 能 提
供 不 适 当 意 见 的 风 险 。”《 美 国 审 计准 则 说 明 》 第 47号 认 为:“ 审 计 风
险 是 审 计 人 员 无 意 地 对 含 有 重 要 错报 的 财 务 报 表 没 有 适 当 修 正 审 计 意
见 的 风 险 。”我 国《 独 立 审 计 具 体 准则 第 9 号— —— 内 部 控 制 与 审 计 风
险 》则 将 审 计 风 险 定 义 为“ 审 计 风险 , 是 指 会 计 报 表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或
漏 报 , 而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后 发 表 不恰 当 审 计 意 见 的 可 能 性 。 ”以 上 三
个 定 义 , 虽 然 对 误 报 的 界 定 范 围 有所 不 同 , 如 国 际 审 计 准 则 界 定 为
“ 实 质 上 ”,我 国 独 立 审 计 准 则 界 定为“ 重 大 ”,而 美 国 审 计 准 则 界 定 为“ 无 意 ”行 为 ,而 非 有 意 为 之 ;但 是对 审 计 风 险 基 本 涵 义 的 表 述 是 一 致的 , 即 审 计 风 险 是 指 审 计 人 员 对 存有 重 大 错 报 和 漏 报 的 财 务 报 表 ,审计 后 却 认 为 该 重 大 错 报 和 漏 报 并 不存 在 从 而 发 表 与 事 实 不 符 的 审 计 意见 的 风 险 。 因 此 ,我 们 可 以 认 为 ,审计 风 险 由 两 方 面 风 险 构 成 : 一 方 面是 财 务 报 表 本 身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和 漏报 的 风 险 , 另 一 方 面 是 审 计 人 员 审计 后 表 示 该 报 表 并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和 漏 报 的 风 险 。

二 、审 计 风 险 的 基 本 特 征
( 一 )审 计 风 险 的 客 观 性 及 可控 性 。 现 代 审 计 是 采 用 抽 样 审 计 的方 法 , 根 据 样 本 审 查 结 果 来 推 断 总体 ,会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误 差 ,即 审 计
人 员 要 承 担 一 定 程 度 的 作 出 错 误 审计 结 论 的 风 险 。因 此 ,风 险 总 是 存 在于 审 计 活 动 过 程 中 , 只 是 这 些 风 险有 时 并 未 产 生 灾 难 性 的 后 果 , 或 对审 计 人 员 并 未 构 成 实 质 性 的 损 失 而已 。但 我 们 可 以 通 过 识 别 风 险 领 域 ,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加 以 避 免 , 没 有 必要 因 为 风 险 的 存 在 , 而 不 敢 承 接 客户 。只 要 风 险 降 低 到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,另 一 方 面 , 我 们 意 识 到 了 审 计 风 险的 可 控 性 , 说 明 审 计 风 险 是 可 以 通过 努 力 而 降 低 其 水 平 的 , 可 以 促 使我 们 研 究 审 计 理 论 ,提 高 审 计 质 量 。
( 二 )审 计 风 险 的 普 遍 性 。虽 然审 计 风 险 通 过 最 后 的 审 计 结 论 与 预期 的 偏 差 表 现 出 来 , 但 这 种 偏 差 是由 多 方 面 的 因 素 引 起 的 , 审 计 活 动
的 每 一 个 环 节 都 可 能 导 致 风 险 因 素的 产 生 。从 总 体 来 看 ,可 能 产 生 风 险的 因 素 有 : 内 部 控 制 结 构 控 制 能 力差 、重 要 的 数 字 遗 漏 、对 项 目 的 错 误评 价 和 虚 假 注 释 、项 目 的 流 动 性 强 、项 目 的 交 易 量 大 、经 济 萧 条 、财 务 状况 不 佳 、抽 样 技 术 局 限 性 等 。从 每 一个 具 体 风 险 看 ,也 是 由 多 因 素 组 成 。因 此 ,审 计 风 险 具 有 普 遍 性 ,它 存 在于 审 计 过 程 的 每 一 个 环 节 。

( 三 ) 审 计 风 险的 潜 在 性 。审计责任的存 在 是 形 成 审 计 风 险的一个基本因素,如 果审 计 人 员 在 执 业 上 不受任何约束,对自己 的工 作 结 果 不 承 担 任 何责任,就不会形成审 计风险,这就决定审计风险 在 一 定 时 期 里 具 有潜在性。审计风险只是一种可能的风
险,它对审计人员构成某种损失有一个显化的过程,这一过程的长短因审计风险的内容、审计的法律环境、经济 环 境 、以 及 客 户 、社 会 公 众 对 审 计风险的认识程度而异。
( 四 )审 计 风 险 的 偶 然 性 。审计风险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,或审计人员并未意识到的主观原因造成,即并非审计人员故意所为,审计人员在无意接受了审计风险,又在无意中承担了审计风险带来的严重后果。肯定审计 风 险 具 有 无 意 性 这 一 特 点 非 常 重要 ,因 为 只 有 在 这 一 前 提 下 ,审 计 人员才会努力设法避免减少审计风险,对审计风险的控制才有意义。

三 、审 计 风 险 的 三 种 形 式
( 一 )评 估 审 计 风 险 。评估审计风 险 是 指 审 计 人 员 接 受 某 审 计 项 目后,在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,采用一定的审计手段,所评估的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。评 估 审 计 风 险 主 要 与 被 审 计 单 位 本身的各方面情况有关。被审计单位的规 模 越 大 、经 营 性 质 越 复 杂 、内 部 控制 越 弱 、 管 理 当 局 的 可 信 赖 程 度 越低,则评估审计风险也就越高。
( 二 )可 接 受 审 计 风 险 。可接受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,审计人 员 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准 备 承 担 或 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。可接受审计风险主要受以下三个因素控制:!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越强,可接受审计风险也就越高。会计师事务所的风 险 承 受 能 力 主 要 取 决 于 事 务 所 的规模、经济实力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能力等。"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使
用者 素 质 越 高 、范 围 越 广 ,对 财 务 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利用程度越高,可接受审计风险就越低。#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越激烈,可接受审计风险也就越低。可接受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主观确定的,其与评估审计风险的差异,即为需要主观努力的程度,是决定审计项目取舍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。

( 三 )终 极 审 计 风 险 。终极审计风 险 是 指 审 计 项 目 完 成 后 所 实 际 形成或审计人员实际承担的审计风险。终 极 审 计 风 险 主 要 与 审 计 程 序 的 设计和执行情况有关。审计程序设计和执行得越好,终极审计风险就越低。终极审计风险在数量关系上、理论上应 与 可 接 受 审 计 风 险 一 致 , 但 实 际上,它既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可接受审计风险,因为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受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某些主、客观因素的影响。因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过程中,应尽量按计划规范操作,以使终极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审计风险范围内。

简 而 言 之 , 评 估 审 计 风 险 是 客观 存 在 的 , 可 接 受 审 计 风 险 是 主 观确 定 的 , 而 终 极 审 计 风 险 是 客 观 存在 和 主 观 努 力 的 结 果 。 因 此 , 审 计人 员 在 决 定 是 否 承 接 某 一 审 计 项 目时 , 可 以 将 评 估 审 计 风 险 与 可 接 受 计 风 险 进 行 比 较 , 然 后 根 据 成 本效 益 原 则 决 定 取 舍 。 如 果 接 受 该 项目 , 在 审 计 过 程 中 应 尽 量 严 格 执 行所 设 计 的 审 计 程 序 , 使 终 极 审 计 风险 等 于 或 小 于 预 先 设 定 的 可 接 受 审计 风 险 。 虽 然 终 极 审 计 风 险 取 决 于可 接 受 审 计 风 险 , 但 并 不 完 全 等 同于 后 者 , 它 是 固 有 风 险 、 控 制 风 险和 检 查 风 险 共 同 作 用 的 结 果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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